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 第88号)等法规规定,现就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料补录事宜
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或境内责任人可在产品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资料补录相关要求,向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机构提交纸质版资料,经行政受理服务部门资料形式审查后出具接收凭证。
二、关于后续备案事宜
进口普通化妆品境内责任人可依照新法规相关要求,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通过新备案平台,提交相关备案资料进行重新备案。原行政许可申报资料中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等技术性资料,符合新法规要求的,可在重新备案时作为备案资料继续使用。
重新备案时,产品行政许可有效期尚未届满的,应当在备案时提交原备案凭证和由境内责任人签章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式样见附件),境内责任人与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为不同的企业法人时,还应当同时提交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产品备案完成后,原行政许可同步注销。
附件
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式样)
产品中文名称 |
|
||
原行政许可编号 |
|
||
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 |
|
||
境内责任人名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我公司拟对上述已取得行政许可且行政许可有效期尚未届满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现申请备案完成后同步注销产品行政许可。
境内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中检院
2022年6月6日
本文来源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渐受年轻人青睐的防脱发产品如何在市场规范地茁壮成长
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超过2.5亿人饱受脱发困扰,平均每6人当中就有1人脱发,而且脱发正呈现出年轻化趋势。因此,防脱已成为年轻人的“头等大事”,防脱发类产品的市场只会越来越火热。
2021-12-17 02:56:17
CTI华测功效实验室经理陶竞越:新条例下的功效趋势
11月26日,以“功效的春天”为主题,青眼与青眼情报主办的2021(第三届)中国化妆品趋势大会暨功效化妆品展在杭州召开。会上,CTI华测检测功效实验室负责人陶竞越带来《新条例下的功效趋势》的分享。
2021-12-07 09:12:37
CTI华测检测联合深圳市监局深汕监管局开展 "化妆品新条例及经营规范" 宣贯培训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指导和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高效管理、促进深汕合作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9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作为主办单位、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在维也纳国际酒店深汕合作店共同联合开展《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经营单位监管要求》宣贯培训班。
2021-10-19 0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