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实施,这些公司必须在2026年披露ESG报告

2024-04-15 15:45:52 46

  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深圳和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又称《ESG报告》)。

  《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三大交易所均指出,《指引》的目的是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三大交易所均强调,上市公司做好ESG的工作,可以提升其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

  《指引》对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等重要市场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做出了强制要求,要求这些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管层希望通过示范效应,将带动上市公司乃至全市场企业主体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发展。

  公司自愿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与指引要求保持一致。

  

  披露框架方面,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

  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显然,这次《指引》的发布,将提升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披全面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上市公司的ESG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ESG评级,规范、全面的指标将更加准确反映出中国上市公司的ESG治理水平,同时也为ESG评级指标和权重设置的科学性、可量化、可比较提供了重要的判断依据。

  值得注意的,跟2月8日发布的指引征求意见稿,有部分重要修订,包括:

  明确不同重要性议题的披露要求。本次修订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的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对于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则根据具体议题相关指标要求披露。

  增加议题明细。本次修订在指引附件中直接列明所包括的议题列表,便于企业执行。

  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要求可持续发展报告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与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以及增加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

  下一步,沪深北三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此外,三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本文综合自: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

  上证发〔2024〕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详见附件),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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